辽宁人民艺术剧院附属艺术学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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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简介

辽宁人民艺术剧院附属艺术学校是一所专业类艺术中专,学校秉承着“艺术造人,,艺术育人”的建校精神和社会己任,通过系统的培训和专业知识深入化教学,创建了针对性强的教学模式。

2017年根据社会教育需求,更为传承我院的“关东演剧派”奠定基础,整合我院有事教育资源,辽艺附中将面向社会展开全面招生。从权威性的专业技能学习,系统科学的文化知识教育;精神文明建设培养;三大方面作为我院的基础教育培养方针。通过高质量的专家教学模式,充分发挥以院带校的特色,利用我院每年几百场演出优势,最直观的为我校学生提供国家级的演出实践平台及参赛获奖机会,从而为我院人才建设培养奠定基础,也为社会输送高质量的综合性艺术人才,确保我院的升学与就业成功恋

办学成果

建院以来。我院先后上演了古今中外知名剧目200余部,演出足迹遍布祖国大江南北。代表剧目有《吝啬鬼》《原野》《阿Q正传》《骆驼祥子》《李尔王》 《白卷先生》 《秦始皇》《报春花》《高山下的花环》《 任弼时》《日出》、 《雷雨》《夕照》、《岁月》《父亲》《母亲》《郭明义》等。剧院曾多次获得中宣部“五个一工程奖”、 文化部最高奖项中华大奖”、曹禺戏剧金奖”、“中国艺术节 大奖”、东北省话剧节及辽宁省艺术节金奖。演职员多次荣获文华奖、梅花奖、金狮奖、振兴奖、白玉兰奖,以及全国各类戏剧比赛奖项。

辽宁人民艺术剧院附属艺术学校,坐落在省直文艺团体大院内。这个全国闻名的艺术剧院在近五十年艺术实践中,培养造就了许多著名的表演艺术家、导演艺术家、舞台美术设计家,为我省、我国的演艺事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,取得了辉煌的成就。

有着光荣艺术传统的辽宁人艺,曾开办过附属演员学校。1959年、1960年和1975年分别招收了三批学员,日后都成为剧院的新生力量,业务骨干,对剧院的生存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。目前,我校已成为辽宁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人才培养基地。为了培养新人,巩固和发展演艺事业,辽宁人民艺术剧院附属艺术学校,在有关部门的批准下,面向全省招生。

报名条件

1.话剧、影视、儿童剧、音乐剧、舞台美术、配音、主持人专业,凡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相当于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,待业青年均符合报考条件。(含高一、高二在校生)

2.舞蹈、器乐专业,中小学在校生均符合报考条件。

3.具体条件要求:话剧、影视、主持人,体貌端正、声音纯正。

4.儿童剧专业:男身高1.70米以下,女身高1.60以下,体貌端正、声音纯正。

5.舞台美术专业:听力正常,无色盲、色弱,视力在5.0以上(新视力表)。

6.热爱祖国、遵纪守法、身体健康、无劣迹。符合我院(校)的专业特点,具备一定的艺术素质。

专业考试内容

(一)表演专业(含儿童剧)

初试:

1.朗诵(诗歌、散文、寓选一项,每人限五分钟以内)

2.表演(自备小品一个,5分钟以内)

3.形体(自备舞蹈一个)

复  试:

1.朗诵(即兴朗读、由考官出材料)

2.表演(命题集体小品)

3.声乐(自备歌曲一首,唱法不限,无伴奏)

4.艺术特长展示

5.口试与录像

(二)舞蹈专业

初  试:

1.舞蹈(自备舞蹈一个)

2.节奏(由考官出题)

3.量体(自然条件、身高)

复  试:

1.2.项同上

3.乐感测试(考官出题)

4.口试与录像

(三)配音、主持人专业

初  试:

1.朗诵(同表演专业)

2.即兴朗读(考官出题)

复  试:

1.2.项同上

3.口试与录像(现场看画面对口形)

(四)器乐专业

初  试:

复  试:

(五)舞美专业

舞美专业灯光设计服装专业

初  试:

素描

复  试:

1.彩画(水粉)创作

2.口试

(六)音乐、音响设计

初  试:

1.演唱一首歌曲

2.视唱练耳(由考官出题)

 复  试:

笔试(作品分析)

报名手续

1.身份证(无身份证的需户口本)

2.近期免冠同底一寸正面照片四张(照片背面注明姓名、专业、联系电话)

3.报名登记表(到报名处索取)

考试时间及地点

1.报名时间:即日起

2.考试时间:初试,从即日起;复试,中考之后

3.考试地点:初试,各市县群众艺术馆;复试,辽宁人民艺术剧院

4.报名考试费:初试,50元;复试,100元

录 取

1.专业考试合格,按专业课成绩排名,进行德、智、体全面审核后,择优录取,额满为止。

2.同等条件(成绩)下,优先照顾山区、少数民族、 退役 军人、烈士子女。

3.邮寄录取通知书

4.考生档案由我院(校)在各市县教委招生办提取,经沈阳市教委审批后,注册学籍。

收费标准

学  费(按国家物价局颁布的收费标准) 话剧、影视、儿童剧、舞蹈、舞台美术、主持人、器乐等各专业,每学年7000元,宿费1000元。

几项规定

1.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,话剧、颜料考试用品自备。

2.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名条件复查,发现有不合格者,取消入学资格,退回原地区。

3.我院(校)实行一年级试读制,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区。

4.学生在校期间,医疗费自理。

5.考生准考证必须妥善保存,新生入学报到时与录取通知书一并交验。

6.学生毕业,经考试合格后,发给由沈阳市教委颁发的“艺术职业中专”毕业证书。

几点说明

1.各个专业是根据我院的业务生产、演出需要而设置。

2.学生毕业后,择优留用。

正文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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